招标合同违约责任可否调整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华律网

通过招投标签订的合约中,违约责任条款并未被视为商务条款。因此,在无损第三方公允权益前提下,经双方法律主体协商一致,其内容可得以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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