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护理费的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华律网

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薪资待遇以及护理数量、期限来决定。以下是相关标准:1. 护理人员收入(1)有工作收入者,根据其误工费计算;(2)无收入者,不论受害者是否付报酬,皆按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3)若由受害者雇用护工,计算方式与此例相同。2. 护理人数 (1)原则上为一人;(2)特殊情况可多于一人,参考医疗或鉴定机构意见。3. 护理期限 (1)通常至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为止;(2)如因残疾无法恢复自理能力,则依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定护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3)若实际护理期限超过法院判决期限,甚至超过20年,受害者有权再次索赔。若受害者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判决期限且赔偿义务人已全额支付,受害者或其继承人无需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原告一般是患者本人,如果死亡的,一般指死者的法定继承人。而被告一般是指医院,主治医生是代表医院的职务行为,一般不能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被告。

3.,要有合理的赔偿请求。赔偿的数额应根据法律确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如果超过合理的范围,漫天要价,不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且还要承担额外的诉讼费用。

4.要有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最主要的是鉴定结论,如果没有鉴定结论,要提供或申请法院调取有关病历资料,并可申请法院进行鉴定。。

医疗纠纷赔偿诉讼的管辖法院为:

1.医疗事故发生地

2.医疗后果出现地

3.肇事医疗单位所在地

4.个体医生的住所所在地

注意: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时,原告有权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但起诉后不得再任意更改。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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