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故意伤害的赔偿规定
1.医疗费:依医疗机构收据及病情资料确定数额。如赔偿方持异于治癒必需性或合理性,需自证主张成立。医疗费以案件审理结束时发生的金额为准。康复训练及适度整形费及其他后期治疗费,可在实际产生后再行起诉。唯医疗证明或检验报告认定必发费用者,可计为已发生的医疗费,与之一并赔付。2.误工费:按患者误工时间及其工作收入确定。误工时间以接受治疗医疗机构开出的证明为准。如患者因伤害导致残疾而无法正常工作,误工期可延长至定残日。固定收入者,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者,则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提供平均收入证明,可参考当地同业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员工平均工资。3.护理费:依据护理人员收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原告一般是患者本人,如果死亡的,一般指死者的法定继承人。而被告一般是指医院,主治医生是代表医院的职务行为,一般不能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被告。
3.,要有合理的赔偿请求。赔偿的数额应根据法律确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如果超过合理的范围,漫天要价,不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且还要承担额外的诉讼费用。
4.要有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最主要的是鉴定结论,如果没有鉴定结论,要提供或申请法院调取有关病历资料,并可申请法院进行鉴定。。
医疗纠纷赔偿诉讼的管辖法院为:
1.医疗事故发生地
2.医疗后果出现地
3.肇事医疗单位所在地
4.个体医生的住所所在地
注意: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时,原告有权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但起诉后不得再任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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