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两种收益方式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华律网

1.注册取得制,即作品经注册后才能享有著作权,此乃有手续主义。2.自动取得制,即创作者在作品完稿之际便自动取得著作权,无需额外手续,这就是所谓的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及以下材料:

1.原告是公民的,应提交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交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准确的户籍材料;

4.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被告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询工商局企业注册资料复函(企业信息咨询复函)。

5.书面证据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著作权侵权诉讼由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人名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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