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手写遗嘱生效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华律网

符合以下条件者,遗嘱一般视为有效:1、遗嘱人须具有完备的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应为真实意愿表达。表示不真者包括:(1)受胁迫而订立的遗嘱;(2)受欺诈而订立的遗嘱;(3)伪造的遗嘱;(4)被修改过的遗嘱;(5)在神智不清时段订立的遗嘱。3、遗嘱人均需有相应财产处理权。4、遗嘱内容需合法合规。不合法的常表现于三类:(1)取消无劳动能力且无收源继承人的继承权;(2)未为胎儿预留必要遗产份额;(3)打破其他法规。5、遗嘱形式必须遵守规定,可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受理费:¥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1000元的,¥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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