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集体合同劳动保护专项条款的内容:
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用人单位与企业职工一方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程序包括双方协商、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职工代表签字、报送上级工会备案、报送劳动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法律快车提醒您,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两者主要存在以下区别:
1.适用对象上的区别:劳动合同依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直接对合同签订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集体合同一般适用于用人单位和其单位所有的劳动者;
2.适用有优先的区别:原则上发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约定不一致,劳动合同的约定高于集体合同的约定,当然集体合同的约定明显有利于劳动者的,劳动者请求适用集体合同的话,一般也会得到仲裁和法院支持;
3.约定事项上的区别:劳动合同主要是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岗位、薪资、工作地点等条件的约定,而集体合同是对劳动合同的补充,偏向于对劳动保障、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条件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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