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如何进行决策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华律网

依据现行法律,股东大会决议通常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支持即可生效;但如涉及修改公司章程、调整注册资本、实施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态等重要决策时,则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及以上通过。值得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未设定表决权上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提高决议所需的表决权比例,相当于取得了一票否决权。还请关注公司章程是否对此有所特殊约定。此外,对于上市公司的特殊性强调,此类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情形下,务必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及以上通过。【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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