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上诉期限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华律网

刑事案件上诉期通常为十天,以收到判决或裁决之日次日起算。对于地方法院的首轮判决、裁定,被告、原告以及其法律代表人有权力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上级法院提出异议。【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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