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结婚证书所需的相关手续有以下几点提示:
首先,申办者需要向婚姻登记部门提交户口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以及自己亲自书写并确认的无配偶声明,同时还要表明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
其次,婚姻登记机构会对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结婚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核。
最后,如果经过审核,婚姻登记机构认定符合结婚条件,便会予以登记,并颁发结婚证书给申请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