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结婚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华律网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请注意,只有在男女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不得在异地进行该项操作。
换言之,有结婚意向的情侣们需要各自携带着相关证明文件,亲自前往一方经常居住地所属的县级市或区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办公室,提出正式结婚申请。
对结婚登记申请所提供的证件要求如下:
1.个人常住户口簿(集体户口则应当使用对应的集体户口卡片)以及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提交三张尺寸为二寸且近期拍摄的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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