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明确指出,虽然在处理这个问题上,我们无法撤销已经颁发的结婚证书,但我们确实有离婚这一途径可供选择。
如果您与另一半能够就离婚事宜、孩子的抚育权以及财产的分配问题达成共识并有明确的解决方案,那么您们可以亲自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
然而,若您们在这些关键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那么您们也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离婚问题进行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您们之间的夫妻关系是否已经破裂,若确认破裂,则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