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女性丧偶的相关法律内容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当配偶因自然原因去世,这种情况将导致婚姻关系自动终止;
其次,在没有遗嘱设定的情况下,丧偶后的财产通常会优先分配给仍在世的配偶以及他们所生育的子女,排在第一位的继承序列;
最后,如果丧偶的媳妇或逝去丈夫的女儿曾经承担起主要的赡养责任,并对公婆、岳父母提供了良好照顾的话,他们可被视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