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制度下,孕妇同样拥有申领结婚证书的权利,只要是在符合法定需求的前提下,即可完成这项手续。换言之,办理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希望领取结婚证明的自然人和女方应当各自携带身份证件与相关材料前往其一方所在地特定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请;其次,这两位申请人应当亲自至登记机关咨询并进行申请表格填写,即每人需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再者,他们必须在婚姻登记官员眼前阅读并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的那一部分签名确认;最后,婚姻登记机构会对这两方提出的所有证件及声明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如果各项条件都达到标准,那么便可被核准予以正式注册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