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多少年

发布时间:2024-07-01    来源:华律网

民事诉讼时效,即向法院寻求民事权益保护的期限,指被侵犯的当事人在特定时间内未提出申诉,则当该期限结束后,被告将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依据法律规定,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人日期开始计。但若遭受损害之日已过去二十年之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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