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奶奶跟她的外公是亲兄妹可以结婚吗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民法典明文规定,禁止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缔结婚姻。此项禁止之规定,乃是源于医学、人类学以及遗传学等多学科领域对于优生优育方面的深入研究及科学实践所得出的结论。历经数千年的人类进化历程,我们逐渐意识到,近亲繁殖极易引发物种退化甚至灭绝的严重后果。
同时,从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史来看,血缘关系过于亲密的亲属或近亲之间的通婚,往往会导致后代出现畸形现象,对整个民族的健康构成了直接威胁。直系血亲,即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则是指在血缘上与自身有共同起源且在三代以内的亲属。具体而言,包括伯父、叔叔、姑母、舅舅、阿姨、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
值得注意的是,亲兄弟姐妹亦被视为旁系血亲范畴之内。近亲结婚,将被认定为无效婚姻,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在此情况下,婚姻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亦无法享有作为夫妻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在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裁决。
至于当事人所生育的子女,则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遵循父母子女之间的规定予以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作者:网络

下一篇:暂无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