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体系中,可撤销的婚姻主要包含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因为一方在婚姻缔结过程中受到另一方的威胁或压迫,从而被迫做出违背自身意愿的决定;第二种则是在婚前故意隐瞒了自身所患有的重大疾病。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两类情况下缔结的婚姻,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撤销,通常这个期限为知晓撤销理由后的一年内。在第一种情况中,即因胁迫而缔结婚姻的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这段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请求撤销婚姻的申请应在胁迫行为结束之后的一年内提出。至于第二种情况,即由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缔结婚姻的情况,当事人也同样有权在恢复人身自由后的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