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女方能主动提出离婚吗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在怀孕期间,女方是有权向法庭申请离婚的。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属于男方意欲提出的离婚申请,仅在女方孕期内被依法禁止;
反之,若离婚申请源于女方主动发起,那么其在法律上享有自由选择离婚的权利。
首先,当夫妇双方能够就包括但不限于离婚进程、子女抚育以及财产分配等议题,达到共识并准备完毕相应资料后,他们可遵照规定,带领各自所需证件(含身份证、户籍本、结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到对方的长期居住地的婚姻管理部门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工作。
其次,假如无法对此类问题达成体面共识,女方仍可以携带本人持有有的结婚证书、身份证件、户囗簿、诉讼状及其副本前往配偶的固定居所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经过法院公正评估并核实认定为夫妻关系已经严重破裂、未经妥善调解根本无法挽回过后,便有权发出离婚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
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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