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协议离婚的登记手续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在签署了协议离婚协议之后,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请务必确保您与另一半均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共同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书。
随后,您二位可携带着上述材料前往婚姻登机机构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其次,从婚姻登记机构正式收到你们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三十日内,若其中任何一方对于离婚事宜持有不同意见或态度犹豫,皆可行使权利选择向该机构撤回你们此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
而在上述规定期限结束后的三十天内,您和您的爱侣应再次携手共同赴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在此情况下,若无人提出申请,便被视作已撤回先前提出的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当婚姻登记机构经过认真核实并确认你们双方确属自愿离婚,且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这几个重要议题上已达成共识之后,将会对你们的申请予以登记,颁发离婚证书给你们。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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