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所提及的夫妇长年来横向分居而希望离婚的问题,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两种法律途径可供参考:
其一即通过协议方式进行离婚;
另一种则是提起诉讼请求法庭裁判离婚。
若在面对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配、以及儿女抚养权归属等诸多问题上,双方达成共识并形成书面协议的话,那么便可以直接前往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登记的申请手续。
然而,如遇分歧无法自行解决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申请。
值得强调的是,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因感情不和而连续分居达两年的情况,属于认定婚姻关系破裂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此情况下,经调解未能缓和矛盾的,法院将会依法作出判决离婚的决定。
更加重要的是,尽管分居年限越久,法院认可离婚的可能性会越高,但是仍需注意的是:
即便分居达到两年这一基准线,也并不意味着必定能够获得离婚判决书。
毕竟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还会考虑其他的关键因素。
因此,即使当事人在双方感情基础长期欠佳且已大致形同陌路的情况下选择维持婚姻关系,但这样做已经失去了其价值所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