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一方存在出轨行为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主要有两个途径:
即友好协商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正式离婚之前,如双方已经就财产问题达成过合法协议,则应依照该协议来进行财产分配。
公平公正地来说,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应该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
当然,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也允许适当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都应该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所以在现实操作中,虽然婚后出轨可能会对最终的财产分割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未必是决定性的因素。
在法庭审理离婚案件时,总体上遵守的财产分割原则仍然是平均分配。
具体来说,应优先顾虑到妇女儿童的权益,并照顾到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利益。
然而,如果能够获得对方出现婚外情的相关证据,这只能作为法院在审慎权衡后的参考选项,而不能直接决定财产分割的最终走向。
实际上,很多当事人为了获取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不惜付出很大的代价。
他们认为这样能让自己在离婚时少受损失,多争取到夫妻共有财产。
但这种想法其实是一种误解。
一旦出轨的一方被判定为有过错方,那么法院即可根据这个事实宣判离婚,而且无过错方还可以依据这个理由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如此看来,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和谐,避免因一时冲动或不良习惯而破坏婚姻家庭的温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