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房产分割将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当夫妇在关于婚姻共同财产中的不动产价值以及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上产生分歧,且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合同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将根据不同的情形来进行相应判断和处置:
首先,如果双方都主张对该不动产拥有所有权,并愿意以拍卖、竞标的方式竞争获得该权利,那么法院将会认可这一主张并批准他们进行竞拍;
其次,若有一方仅主张自己对该不动产享有所有权,根据法律,法院需要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以市场价值为依据对该不动产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夺得不动产所有权的一方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
最后,若双方均未对该不动产提出所有权主张,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法院会依法进行不动产的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再将所得款项进行合理分配。
至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实际上尚未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尚未得到完全的所有权的情况下,法院将尽量避免直接做出不动产所有权归属的裁决,而是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由谁继续占有使用该不动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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