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未分给小孩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若婚姻关系解除之际,当事人并未提出财产分配诉求,那么法院亦不会依职权进行财产分割。
然而,为了确保日后不会出现更复杂的纷争,建议在离婚过程中能够妥善处理共有财产的分割事宜。
当婚姻终止之后,一旦发现任何一方存在诸如擅自转让、出售、损毁共有财产或虚构债务等行为,另一方可向法律机构提起诉讼,请求对已经约定的共有人权益进行重新认定和划分。
至于家庭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未能在离婚之前明确确定抚养权,则会依循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妥善安排和解决:
对于不足两周岁的子女,优先考虑由母倘若父母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包括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
最后,针对8岁及以上年龄段的子女,需要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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