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公房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关于单位公房能否被继承的问题,答案往往是否定的。
通常我们所提到的公有住房,是由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投资兴建并进营销售的住宅房屋类型,这与那些所有权明确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存在显著区别。
作为公有住房的租户,个人仅拥有居住和使用该房屋的权利,却并不具有对此房屋的所有权。
依据房改政策的规定,单位公房可以划分为两种不同类别:一种是可以向公众出售的公有住房,即已购公房;
另一种则是无法进行买卖交易的公有住房。
在此需特别指出,在房屋尚未出售之前,单位公房的产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都完全归属于政府机构或单位,因为个人无法单独拥有对这些房屋的全部产权,因此也就无法根据法律程序对这些房屋实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六条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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