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健在能否分割子女的财产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家庭财产的继承自被继承人离世之日起即刻生效。
此言强调了继承之发生须以现有法律确认的死亡事实作为基础。
父母仍在世之际,子女无法直接由其领取父母名下的财产。
在此种情形下,父母离世可能会出现两种状况,首先是自然离世,亦即通俗意义上的身体机能停止运作导致生命终结,此时,子女便有资格继承父母生前的财产。
其次则是父母因长期失踪而被人民法院判定死亡,作为替代,法院将以判决书确认的父母离世日期视为继承行为之始发点。
尽管父母仍然在生的子女并无权直接继承他们的财产,然而他们仍然可以采取其他途径获得相应的产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
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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