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台头要写吗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请务必标注抬头。在签署时,通常需要以手写方式进行书写。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代书遗嘱乃指在有两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其中一名见证人为遗嘱人所指定,负责将遗嘱内容以文字形式予以记录代为书立者所订立的书面遗嘱,此类遗嘱需由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见证人共同签署,同时应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此外,书面形式亦包含了打印与手写两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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