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父亲在世时曾立下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其财产的传承安排即会遵循遗嘱所做出的具体指示来执行;反之,若阁下父亲并未留存具备法律效益之遗嘱,则遗产的分割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尊贵的父亲的合法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倘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缺席或者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那么剩余的遗产将会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也就是尊贵的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共同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