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分立迁转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关于离婚之后户口的分割和迁徙问题,我们为大家提供了详尽的操作步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具体来说,离婚后户口迁移涉及到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请先向拟迁入地的派出所提交申请;
其次,在收到同意迁入的通知书后,立即向现户口所在地点的派出所提交迁出申请;
最后,您还需开具一份详细的户籍证明并向当地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让我们继续来看,要完成离婚后的户口迁移,您需要准备哪些必要的手续呢?第三步,户籍证明做好后,您可以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前往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领迁入证。
接下来是关键环节,请务必由您自己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如实申报迁出登记,以获得迁移证件并进行户口注销过程。
最后,鉴于您手中已经有了迁入证以及迁出证等相关材料,凭借这些证件便可顺利领取新的户口本。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解答您对于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的困惑。
祝君顺利!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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