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登记日期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新生儿在降生后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向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申报。
然而自1998年7月22日起,凡在此之后出生的新生儿,按照父母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落户并遵循自愿性原则(但夫妻双方皆为现役军人则属于例外情况)进行申报出生。
1.对于在出生后一个月以内或者不超过十二个月内进行出生登记且所提交材料真实完整的新生儿,公安机关将在现场予以即时办理;
2.若超过十二个月仍未进行出生登记的,其父母需向其户口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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