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单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若某一方凭借诈欺、威胁或趁虚而入等不正当手段,令另一方在无法表达其真实意愿的环境下签订了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款的协议,那么这种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根据相关法条,任何一方在受到诈欺影响,导致其在未表示出真实意愿的状态下而进行的民法法律行为,受到诈欺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