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任何违反关于治安、环保、物业装修以及相关使用权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提供商均应当即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且需在第一时间内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上报此类活动。相应的,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在接收到物业服务提供商的报告之后,必须依据法定职权介入,对违法行为进行适当程度的有效制止或依法进行严肃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