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偷税漏税如何处罚

发布时间:2024-07-28    来源:华律网
现实中,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偷税漏税,这样的行为显然都是违法的,而在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构成犯罪。但是,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了偷税罪,第203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对行为人作出的处罚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换言之此时对偷税漏税行为的处罚是相对比较严重的。
针对涉嫌开具发票偷逃税费行为的处罚标准如下:具有主观上采用欺诈、隐匿等方式进行虚报或未尽上报义务以逃避缴纳相关税费行为,且逃避的应缴纳税款金额达到法定较大幅度,且占用应纳总税额比率达10%以上的纳税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同时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若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巨大,且占用应纳总税额比率高达30%以上,则将会被判处为期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附加相应罚款作为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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