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情况下,如不慎遗失了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的情况下,及时补办极具必要性,这能有助于最大程度上减少可能带来的后续麻烦与风险。在此前提下,有关部门提供了一种快捷的方法供参考,即最早在15日便可顺利领证。具体操作如下:一旦您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已丢失,只需凭户口簿前往户籍所在地区的户籍派出所进行申领新的身份证即可。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在60日内就有可能拿到新的身份证明文件。而如果选择加快流程的话,那么所需时间大约为15个工作日左右。当然,若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使用身份证,也可以在此时同时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这样根据法律规定,往往只需要1至3天就能领取到临时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