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属遭受暴力侵害时,其应采取适当举措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家属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事件并寻求他们的援助;
其次,家属亦可向其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组织等相关机构进行投诉、反映或求助。当这些机构接收到关于家庭暴力的投诉、反映或求助信息后,有责任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