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由什么部门出具有效
工伤认定书的有效出具部门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1.当发生工伤事故时,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应当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的统筹地区,通常指的是职工所在的工作单位所属的行政区域。
2.在特殊情况下,如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实际上应首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工伤认定是工伤事故处理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它不仅关系到受伤职工能否获得应有的赔偿,也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因此,选择正确的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进行工伤认定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一系列相关材料。
1.应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应详细填写受伤职工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受伤经过等。
2.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3.还应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在特殊情况下,如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但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5.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工伤认定完成后,受伤职工可以报销一系列相关费用。
1.包括医疗费、住院费等直接用于治疗工伤的费用。
2.还包括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3.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还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在工伤职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还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该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这些费用的报销和补助,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工伤职工的关心和帮助,也保障了工伤职工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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