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何方支付

发布时间:2024-07-23    来源:华律网

1)若患者与医院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则费用需双方面协定提前预付;2)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移交鉴定,则费用由提出医疗纠纷解决请求者承担;3)当卫生行政部门接收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失误事件的报告时,若需移送医学会做事故鉴定,费用将由医疗机构承担;4)若法院首次委托鉴定,费用将由医疗机构支付;5)若初次鉴定结果不满,再次申请鉴定,费用将由申请者承担;6)若鉴定为医疗事故,费用将由医疗机构承担;若非医疗事故,费用将由提出医疗纠纷解决请求者承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原告一般是患者本人,如果死亡的,一般指死者的法定继承人。而被告一般是指医院,主治医生是代表医院的职务行为,一般不能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被告。

3.,要有合理的赔偿请求。赔偿的数额应根据法律确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如果超过合理的范围,漫天要价,不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且还要承担额外的诉讼费用。

4.要有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最主要的是鉴定结论,如果没有鉴定结论,要提供或申请法院调取有关病历资料,并可申请法院进行鉴定。。

医疗纠纷赔偿诉讼的管辖法院为:

1.医疗事故发生地

2.医疗后果出现地

3.肇事医疗单位所在地

4.个体医生的住所所在地

注意: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时,原告有权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但起诉后不得再任意更改。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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