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超期责任应由谁承担
在工程施工中,若超出合同工期,需按原因分别处理:1. 如为发包方原因,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2. 若因施工方原因,则由施工方负责;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施工无法继续,此种情况所引发的延期不应由施工方负责,发包方也不得因此向施工方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履行合同义务不符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减轻对对方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交证明。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再遇不可抗力,仍须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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