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逾期交付的赔偿问题

发布时间:2024-07-22    来源:华律网

针对期房延期交付的补偿标准如下:1.若在期房交易合约内已经设定了关于延期交付的违约金标准,则根据协定的金额与比率予以偿付;2.若期房交易合同未提及或者表述模糊,将按照已支付房款总价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并加上逾期时间作为补偿标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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