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止定义
执行中止,是指在特定民事诉讼执行阶段,由于某些意外事件出现导致执行暂缓,待问题解决后恢复执行程序的机制。法律明确规定,如申请人提出合理延期执行请求并得到认可,则可向法院提交申请暂停执行。然而,以下四种情况下,法院应主动或根据申请裁定中止执行:(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持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2)作为被告的自然人死亡,需等待继承人接手权利和承担义务;(3)作为被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解散,未确定权益承受者;(4)法院认为有必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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