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法定不公开审判的特殊情形
刑诉法规定了四类案件须不公开审理:1.涉密案;2.涉及隐私案;3.未满18岁被告的案子,若得其本人及监护人许可,校方与保护组织可观审。4.且经申请人请求,确属商业机密的案子,法庭有权决定不公开审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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