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家训箴言集萃家国情怀三

发布时间:2024-05-16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4.011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

  【注释】厉民:虐害人民。去:去掉,革除。

  【释义】圣人治理天下所用之道,但凡是于民有利的事情,一丝一发也要推行;于民有害之事,一毫一末也必须革除。

  【出处】清·万斯大《周官辨非》

  4.012 邦畿千里,维民所止。

  【注释】畿(jī):古代称国都附近的地方。邦畿:国都附近的地方。维:为,是。止:止息,居住。

  【释义】一个国家的疆域有数千里,这是由人民开拓出来的,是他们居住生活的地方。

  【出处】《诗经·商颂·玄鸟》

  4.013 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

  【注释】社稷:古代帝王、诸侯所祭祀的土神(社)和谷神(稷),后指国家。

  【释义】国家以人民为根本,也是为了人民而建立的。

  【出处】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4.014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

  【注释】常:经久不变的规则。经:经久不变的道理,法则。行:执行。

  【释义】治理国家有一定的纲常,但以有利于百姓为根本;处理政务有一定的规律,但以法令能够执行最为重要。

  【出处】西汉·刘安《淮南子·氾论训》

  4.015 为国者以富民为本,以正学为基。

  【注释】为:表示某些动作行为,含有治理、从事、设置、研究等意义,这里为“治理”。以:把……作为。富民:使民富。正学:指官方的正统教育。

  【释义】国家的统治者应该制定使百姓富裕的政策,并把这一政策作为国家之根本政策,还应该以正确的学习内容作为统治基础。

  【出处】东汉·王符《潜夫论·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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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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