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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雨初霁,在贵州省金沙县木孔镇桂花村,60多名群众代表及镇村干部齐聚一堂,一场特别的会议正在进行。
“我辜负了大家多年的信任!”会上,曾担任15年村党支部书记的罗某某鞠躬致歉。因违规决策将村集体资金作为奖金发放、挪用6.31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等问题,罗某某受到严肃处理。根据该案暴露出的问题线索,金沙县纪委监委通过片区协作联动方式,循线深挖彻查。最终,桂花村另外3名村干部均因相关违纪问题受到严肃处理。
农村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贵州省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确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等重点整治项目,组建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贵州省纪委监委进一步优化监督方式,采取提级监督、专项监督、联合职能部门开展“蹲点监督”、用好民生热线等方式,深入开展集中整治。
“村(社区)‘一把手’是‘三资’管理问题的易发多发人群。”贵州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要紧盯村(社区)“一把手”,防止其利用职务便利和监管漏洞,将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转入个人账户,违规经营获取收益、借贷他人使用,或者滥用职权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如,长顺县广顺镇原三级主任科员、安乐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6.76万元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挪用1万元集体资金借贷给他人,最终受到严肃处理。
针对此类问题,省纪委监委按照“省统筹、市指导、县主抓”工作原则,在全省9个市(州)、61个县(市、区)选取规模较大、资源资产富集、集体资金较多、信访量较大的324个村(社区),探索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提级监督试点工作。
同时,统筹用好监督力量,采用“室组地”联动、行业部门协同监督模式,联动开展监督检查。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会同省农业农村厅以及紫云县、罗甸县纪委监委,开展联动监督检查,抽查农村集体“三资”等方面问题,针对监督发现的村财务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底数不清等问题现场督促整改,涉嫌违纪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我们联合省农业农村厅成立4个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督导组,在每个市(州)选择2至3个村开展‘解剖麻雀式’督导调研,着力发现并督促整改一批典型问题。”贵州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说。
该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监守自盗、侵占挪用、违规处置集体“三资”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2022年以来的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逐条分类建立台账,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强化案件查办。遵义市汇川区纪委监委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开展重点监督,发现该区农投公司下属某粮油公司及部分乡镇自立名目收取红粱种植群众保证金250余万元,涉及群众5000余户,增加群众负担。在汇川区纪委监委督促下,目前保证金已全部退还群众。今年4月以来,全省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892个,党纪政务处分785人,追缴金额3001.6万余元。
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监督、办案、整改、治理一体推进,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坚持监督监管同向发力,健全贯通联动监督机制,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力保障村集体“三资”安全。
榕江县古州镇仁育村原党支部书记、出纳张某某,以资金使用不方便为借口,将集体征地补偿款、林木分成款等上百万元集体收入进行账外管理、坐收坐支,受到严肃处理。针对该案暴露出的仁育村村集体财务收支管理混乱、公款私存、违规经营使用农村集体资产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督促古州镇党委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由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等部门,对辖区27个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涉农惠农资金使用、民政兜底保障资金发放等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为进一步督促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压实管理责任,贵州省纪委监委还通过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清单、个人廉政档案、政治监督活页“三本台账”,延伸政治巡察、干部离任审计、提级办理问题线索“三项提级”,完善片区协作、专项监督、大数据精准监督“三种机制”,着力构建村级“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提升基层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记者 任廷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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