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和谐劳动关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7-01    来源:中国法律网

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事关劳动者权益维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近日从全国总工会了解到,近年来,各级工会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大力维护发展职工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突出矛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据悉,全国总工会积极推动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目前,31个省(区、市)建立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23个省(区、市)成立由同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会参与的县级以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覆盖率超过90%。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每三年开展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每五年开展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表彰。全国有19个省(区、市)定期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和示范创建活动。19个省(区、市)制定了省级和谐劳动关系评价标准。

今年1月,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突出政策集成、协同联动,整合工会、法院、人社等多方力量,促进各类调解衔接联动,规范和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裁、诉、执对接渠道,为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了基础支撑和保障。

“近年来,各级工会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践中的如下亮点尤其值得关注:其一,立足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大局,运用多元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同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其二,用好集体协商抓手,实现促进行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双赢。其三,顺应数字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探索创新,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上凸显工会组织起来、协商协调的功能优势。其四,坚持问题导向,维权和服务不断扩面,提质、增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全总工会理论与劳动关系智库专家沈建峰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各级政府、企业大力支持下,各级工会加大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力度,制定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8家头部平台企业完成协商机制建设,覆盖910万快递员、外卖员和网约车司机群体。

日前,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要求加强工会与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一函两书”在维护劳动者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

“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劳动者以及政府共同追求的目标,集体协商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最有效途径。工会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抓住集体协商这个协调劳动关系的‘牛鼻子’,多渠道有效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方向清晰、途径明确、措施有效,为不断取得新成效提供了坚实基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院长、全总工会理论和劳动关系智库专家冯喜良表示。

据了解,工会将持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在更大范围、更广层次、更多内容上丰富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实践。一是大力培育推树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计划用5年时间在乡镇、工业园区内培育全国样板站点1000家,省级站点1万家。二是扎实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三年行动,力争建会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会及时调解劳动争议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以幸福企业建设为载体,推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四是推动各级“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建设。五是扎实开展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12351+”专项行动,管好用好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六是巩固拓展双15工程成果,提高服务质量与内容、增加开放时间,向8小时之外延伸服务。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