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脱束缚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 马福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束缚中解脱出来,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的总体要求;明确“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主要任务,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机制”等,以基层减负助推治理能力提升。
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等村级组织直面人民群众,是与民众距离最近、联系最广、接触最多的基层组织,也是党和政府联系民众、组织群众协同推动社会治理的基石。根据我国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党组织领导、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基层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协助基层政府开展工作,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
多年来,村党组织、村委会等村级组织承担村民自治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办理各类政务。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背景下,“三农”投入持续增加,涉农工程项目增多,土地流转、宅基地整治、“四好农村路”、精准脱贫、改水改厕、垃圾分类、移风易俗、疫情防控等协办政事大量涌现。这使得村级管理的行政化倾向大为提升,许多村干部忙于填写报表、迎接检查、工作留痕等交办工作,村级组织职责不清、挂牌过多、证明事项过滥等问题日益显现,基层减负呼声不断高涨。2019年“基层减负年”的确定,反映了中央直面基层负担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决心。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委会组织法等规范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基层治理职责,但其规定较笼统、原则性较强,特别是村级组织处于党和政府科层制管理的末梢,对上级下派工作任务基本没有说“不”权利,即便基层党政机构梳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依然将协助办理政务视为村级组织应承担的职责,极易导致村级组织权责失衡、职权事权不清,财权事权不匹配等问题。村干部忙于协办政府事务,难以将更多精力投入村务管理、村民服务等工作中去。
《意见》提出,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依法依规明确村级组织协助或者受托开展工作的事务,探索以清单等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完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等,推动着村级组织明确权能责任,推动着协办政务的提质增效;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规范整合党政群机构在村工作机制,整合村组织办公场所,规范村工作机制挂牌,助推“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公,助推村务管理绩效的提升;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压减规范村级组织出证事项,有利于切实维护村民权益,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减轻村级组织协办政务、精简村级工作机制牌子、规范出证工作等在推动村级组织减负同时,也助推村级组织从协办政务的繁重任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村级组织提高村务管理、村民服务水平,助推村务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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