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十项措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湖北省委编办印发《关于全省机构编制部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助力营造重商、亲商、利商、安商的浓厚社会氛围,更好地服务“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省份建设。
在突出“思想破冰”上靶向聚力。《若干措施》按照“三抓四精五化”要求,持续锻造抓严、抓紧、抓实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精心、精准、精通、精致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工作目标,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服务全省营商环境建设。
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上精准发力。《若干措施》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力求做到精准施策、形成合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体制机制,统筹发改委等牵头部门职能职责,发挥好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优势和相关部门专业优势,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机制。拓展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成果,修订《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强化权责清单与部门“三定”规定、各类专项清单的有机衔接;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探索推进机构职能流程再造。激发开发区改革发展内生动力,聚焦开发区功能定位、发展方向,推动开发区管理机构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完成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工作,将开发区打造成区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
在强化机构编制保障上持续用力。《若干措施》围绕创新编制资源统筹使用管理、加大重点领域服务保障力度等方面,研究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制定创新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分行业、分领域建立编制周转制度;通过创新挖潜,向营商环境建设重点部门适当倾斜周转编制资源,满足重点领域、重要项目、重大民生等编制需求。协同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体制;制定湖北省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留编引才机制,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编制保障。
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上借势加力。《若干措施》提出,持续深化扩权赋能强县改革,编制省、市下放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巩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深化街道履职能力建设,发挥街道枢纽作用;适时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统筹区域发展等方面职能。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进一步探索扩大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范围,为基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在夯实监督管理责任上定向施力。《若干措施》从发挥机构编制评估作用、提升部门服务质效等方面,重点加强对有关部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职责任务落实和履职效益情况的评估,对履职越位、缺位、错位影响营商环境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建设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推进“数字编办”建设;优化机构编制日常业务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不断完善诚信体系建设。
省委编办主要负责人表示,全省机构编制部门将切实抓好《若干措施》落地落实,全力服务推动我省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记者李婷、通讯员阮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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