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系统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进农村普法活动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成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的《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今年5月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精心策划,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法典进农村”普法活动,成为“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持续靓丽的风景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作出部署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地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印发文件,对“民法典进农村”活动作出部署。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民法典进农村”活动同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紧密结合,切实提高“民法典进农村”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围绕三农中心任务,精心组织普法活动
由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农业农村部法规司联合指导,法制日报社、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共同主办的“民法典进农村”示范活动暨全国乡村法律知识网上答题活动于5月19日在河北省正定县塔元庄村举行启动仪式,该活动为期3个月,题目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鼓励引导群众学法守法。
山东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三夏”工作,发放法律明白纸、设立法律咨询台,在宣传民法典的同时重点宣讲农机法律法规,全省共发放民法典读本1.3万余本,各类宣传资料9.3万余份,新媒体推送信息915条,宣传群众16万余人次。江苏省苏州市和吴中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法惠三农 助力春耕”送法下乡活动,普法志愿者现场宣讲民法典和涉农法律法规,发放《农村法律法规100问》、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持续打造“三农法治故事荟”品牌活动,会同检察院面向学法用法示范户、家庭农场及其他新型经营主体成员,开展民法原则、防灾减灾、土地纠纷仲裁、农业包装废弃物处置、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养犬规范等方面的普法宣讲。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民学校、乡村大讲堂等平台,向村“两委”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群众代表,就民法典重点内容特别是涉及三农领域的规定进行宣讲,共举办主题宣传活动50余场,发放各类资料3.2万余份。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农牧局举办“法治暖城奇妙游 鄂尔多斯民法典宣传集市”活动,为群众发放民法典、涉农涉牧法律法规宣传页、普法宣传品2500余份。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下乡调研、技术指导等,在农村“赶集日”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民法典宣讲。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结合“民法典进农村”活动,对农机安全、农药安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等知识进行了宣传。
三、创新工作方式,多维立体普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第三届民法典“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通过民法典宣讲经验交流分享、法治文艺展演、现场倡议、发放法治大礼包、视频连线分会场的形式,依托社区(村)“法律之家”、“农民夜校”、“法治院坝会”以及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等载体,采取“线上+线下”形式进行宣讲,实现全省105个重点村(社区)全覆盖。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开发上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信息平台,设立“我要问、我要学、我要记”三大模块,为农民学法用法提供在线服务;在厅官微开设“苏小秾说法”专栏,通过动画、图文等形式为农民群众释法,实现常态化普法。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联合江西广播电视台录制《农民轻松学法用法》有声书,在“学习强国江西学习”等平台推送,有声书涉及20余部法律法规,其中民法典部分广受好评;江西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的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法典宣传月“三农普法微课堂”专栏,每周推送一期关于民法典的内容。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文艺汇演、有奖竞答等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邀请村“两委”主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学法用法示范户200余人参加,现场普及民法典基本知识,发放《民法典十大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800余份。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专网”、“指尖”、“竞答”等形式多样的“互联网+”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微信群、云南农业信息网等平台,分享民法典主题宣传短视频、图解、动漫等多种资料。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以民法典、重点涉农法律法规为素材录制10篇普法音频,在河北交通广播电台播放。
辽宁省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把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农业执法全过程,利用行政执法各环节传播民法典知识。青海省祁连县农业农村部门印制《民法典365问》等宣传资料。江苏、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贵州、陕西等地将“民法典进农村”活动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相结合,重点培训民法典知识,组织农业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子”,以到户指导、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普法服务。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