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网络谣言陕西警方再公布10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2-27    来源:中国法网

利用社交平台发布辱骂他人言论、在聊天群转发谣言信息、为博取眼球编造谣言信息……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近期,陕西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商洛警方依法查处打击整治10起网络谣言、网络暴力案件,并予以公布。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陕西警方”微信公众号信息统计,今年以来,“陕西警方”已公开发布46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案例一、王某某辱骂他人案

近日,王某某因个人纠纷,多次利用社交平台发布辱骂受害人的言论,并将辱骂视频发布在某聊天群内,对受害人的名誉和生活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目前,西安灞桥警方依法对王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刘某、周某传播网络谣言案

近期,宝鸡眉县网民刘某未经核实,遂在其所在村组某聊天群进行转发一则关于“通信运营商关于转发信息赠送话费”的谣言信息,被其同村网民周某看到后再次在其添加的多个群中转发。给群众造成了误导,对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了影响。目前,宝鸡眉县警方依法对刘某和周某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三、网民编造不实信息案

近日,一网民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扶风绛帐发生爆炸”,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经核实,该内容系博取眼球编造的谣言信息。目前,宝鸡扶风警方依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删除相关作品。

案例四、李某编造企业非法经营谣言信息案

近日,咸阳旬邑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企业网络谣言信息在某视频平台短时间被多人转发,造成负面影响。据了解,李某因经济纠纷编造该企业非法经营等谣言信息,在某视频平台发布的同时让胡某、张某等人进行了转发。目前,咸阳旬邑警方已依法对李某等3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删除不实信息。

案例五、张某传播虚假信息案

近日,张某为了吸引粉丝,赚取稿费,在未经核实内容真实性的情况下,发布“1月30日,一名来自广东的男子携带一把刀,闯入武汉站的候车大厅,随机刺伤了10名乘客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社会恐慌……”的谣言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目前,咸阳武功警方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刘某制造传播谣言案

近日,网民刘某为博取流量、吸引眼球,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某商场着火了”,人为制造恐慌,引起网友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调查,该商城并未发生火情。目前,渭南临渭警方责令刘某删除相关谣言视频,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案例七、网民李某、王某传播虚假信息案

近日,网民李某、王某为引起关注,在网上发布视频称“就在刚才,某地发现一具女尸”。该视频发布后,引起网民高度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视频中提及的情况与事实不符。目前,渭南临渭警方责令李某、王某删除相关谣言视频,并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

案例八、网络主播制造传播含有低俗语言和虚假信息案

近日,网民举报发现某平台多名网络主播在直播和发布的视频中含有低俗语言和虚假信息。经延安警方调查,网名为“ZR”“斩将”等3名网民通过低俗语言、低俗动作,炒作低俗编剧本等形式吸眼球、博流量,求打赏,PK过程低俗谩骂,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和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目前,延安警方依法对3名网络主播进行约谈,要求被约谈主播要引以为戒,规范个人行为。

案例九、吴某网暴他人案

因刷某视频平台发布评论意见相左,吴某与王某进而互相谩骂,仇视对方。吴某为发泄不满情绪,花500元钱购买灵牌、纸扎,开启某视频平台直播侮辱王某。吴某的行为引起上百名网民的围观,给王某工作、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目前,商洛洛南警方依法对吴某处以500元罚款处罚。

案例十、刘某发布不实信息案

近期,刘某妻子离家出走,刘某寻找妻子未果,便主观臆测妻子被拐卖,在网络上发布了不实信息。目前,商洛丹凤警方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刘某妻子离家出走一事,辖区派出所积极发动辖区群众帮忙查找,最后将刘妻找到,并已安全返回家中。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上言行,不做“网暴者”,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利用网络侮辱他人,不造谣诽谤,不编造、传播、散布谣言。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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