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出台案件公开审查规则强化监督

发布时间:2018-07-01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孙小艳)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结合听审式审查逮捕机制实践经验和司法审查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办理拟不批捕、不起诉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试行)》,以完善司法办案内外部监督体系。近期,该院对3起刑事申诉案件启动了公开答复程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法律援助律师组成公开答复团,对申诉人进行公开答复、释法说理,申诉人对公开答复的做法表示满意,并尊重公开答复的意见。赤峰市部分旗县区院也开展了案件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工作,均收到了较好效果。

作者:沈静芳 孙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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