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涟水三看严把案件流程监控关

发布时间:2017-01-18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王凯 许亦欣)近日,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刑检科内勤小陈一上班,就收到案管中心发来的《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原来刑检科刚办理的王某危险驾驶案未按要求及时制作判决结果审查文书。小陈立即向案件承办人转达,承办人当天就将缺失的文书补齐,并将情况向案管中心进行书面反馈。

  近年来,涟水县检察院加强了对案件流程的监管,出台了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案件评查办法等制度,并在内网设立案管工作专栏,对案件督察情况进行通报。该院突出节点监管,随时“回头看”,以涉案财物管理、法律文书使用、办案期限等关键节点形成留痕工作台账,通知承办人纠偏查漏。

  该院注重结案审核,实时“向前看”。对案件以“5+2”模式开展预警工作,即对办案期限届满的公诉案件提前5日预警,侦监案件提前2日预警,后期实时全程监控风险评估、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流程,制作“跟踪”日志,督促办案人员快办快结。

  同时,该院积极整合优势资源,适时“自我看”。优化监管人员结构,选任有两年以上独立办案经验的检察官担任部门流程监管员,由案管部门统一进行培训。流程监管员在掌握流程监控要点的基础上,结合办案经验对案件的程序乃至实体进行监控。

  2016年以来,该院案管中心向业务部门提出了整改通知28次,发出书面《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5次,发出办案期限超期预警42件次,并先后6次在内网公布了案件管理督察通报,对共性、重复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原标题:杜绝案件“带病出炉” 江苏涟水:“三看”严把流程监控关)

作者:卢志坚 王凯 许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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