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屏南2016年纠正办案不规范情形39次

发布时间:2017-01-1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张建森)为大力推进案件管理工作,2016年以来,福建省屏南县检察院对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进行了深入探索。

  为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该院制作了案件评查指引以及司法办案流程图,将办案流程细化,并从各个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工作小组,实行“实体处理意见、办案程序、司法行为”一体的评查方式。

  该院制定完善《案件流程监控管理办法》,规定案件的每个诉讼环节都须在案件管理部门登记相关信息,以便案件管理部门严格办案程序,并对办案期限进行监控,有效避免了案件超期或程序违法等情况的发生,保证了案件流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为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实效,该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案件信息公开等细节入手,进行全面审查,及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监督办案部门整改落实。

  自2016年以来,屏南县检察院对期限将满的案件发出口头催办通知296次,纠正办案不规范情形39次。“通过评查,案件承办人均能做到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办案程序,严格规范办案行为。”该院检察长吴益华说。

  (原标题:盯案件质量抓司法规范 福建屏南:1年纠正办案不规范情形39次)

作者:张建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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