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严把四关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16-12-22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屠春技 通讯员李勋文)“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必须深挖自身潜力,不能干多干少一个样,办案拖沓本身也是一种不规范,规范与效率之间并不矛盾。”近日,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春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以来,该院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职能作用,严把“四关”:办案进度“效率关”、不捕决策“公开关”、办案流程“监督关”、案件质量“控制关”,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案管办严把“效率关”,慈溪市检察院每月对批捕受理数、公诉受理数进行分析,列出前十位的罪名分布情况,对每位承办人的累计受理数、本月受理数、受理案件的罪名、起诉数、未结数等主要办案数据进行网上通报。今年以来已进行8期通报,相关业务科室办案效率明显提升。如公诉部门退补率已有明显下降,每月二次退补案件数控制在个位数以内,平均办案时间缩短了10天。

  该院对不捕案件办理情况在检委会上通报,把好不捕决策“公开关”。案管办月底将所有不捕案件筛选出来,由流程监管员对审查逮捕意见书、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等进行审查,将案件事实、不捕类型、不捕理由等要素进行梳理,形成报告提交检委会。

  同时,该院严把办案流程“监督关”。案管办流程监管员每日对全院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当事人诉讼权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审批流程、法律文书公开等内容进行监管,形成流程监管台账,将发现的问题向承办人反馈,并将本月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确定为通报主题,形成流程监管报告。

  把好案件质量“控制关”,案管办在月底报表完成后,对当月生效案件进行筛选,重点对诉判不一案件、不捕案件、自侦案件、退补案件等进行抽查。此外,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存在办案瑕疵的案件一并进行抽查。根据评查小组反馈的意见,每期确定一个主题,督促相关业务科室有针对性地整改,确保评查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评查200余件案件,评出9件优秀案件,并督促评查出的瑕疵案件承办人及时完善办案流程确保司法规范。

  (原标题:办案拖沓也是一种不规范 浙江慈溪:严把“四关”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作者:屠春技 李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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